鹿屋野比賣神,又名野椎神
《古事記》中,伊邪那岐與伊邪那美造畢諸島之後,轉而生育眾神,文本一氣呵成,一連列出約三十位神祇之名。山之神大山津見神誕生後,緊接著誕生的便是野之神。張伯倫的英譯稱她為「茅野公主之神」,同一句中又補上「另一名字為野地長老之神」。漢文原典的順序相同:先名鹿屋野比賣神,再以「亦名謂」——即「又名」——標出第二個名字野椎神。兩種語言都將鹿屋野比賣神列為本名,野椎列為隨後的別名,本條目也依此順序稱她。與她之前誕生的大山津見神一樣,她也是伊邪那岐與伊邪那美之女,是同一段落一口氣列出的約三十位神祇中的一位。待文本轉而敘述她與大山津見神共同的作為時,便不再使用「茅野公主之神」,只以第二個名字稱呼她——野地長老之神。
山與野的劃分
文本並未止於一則生育記事。兩位神祇既已命名,敘述便將他們各自的疆域化為一項作為,並明白道出這項作為所生出的結果:
次生,野神,名鹿屋野比賣神,亦名謂野椎一作「推/桘/槌」神〈自志那都比古神至野椎一作「推/桘/槌」并四神〉。此大山津見神、野椎神二神,因山野持別而生神名:天之狹一作「使」土神〈訓土云豆知。下效此〉。次,國之狹一作「侠」土神。次,天之狹一作「侠」霧神。次,國之狹一作「侠」霧神。次,天之闇戶神。次,國之闇戶神。次,大戶惑一作「或」子神〈訓惑一作「或」云麻刀比。下效此〉。次,大戶惑一作「或」女神
接著誕生的是野地之神,名叫鹿屋野比賣神,又名野椎神。(自志那都比古神至野椎神,共四神。)大山津見神與野椎神這兩位神祇,因各自分掌山與野,所生的神名為:天之狹土神,接著是國之狹土神;接著是天之狹霧神,接著是國之狹霧神;接著是天之闇戶神,接著是國之闇戶神;接著是大戶惑子神,接著是大戶惑女神。 — 《古事記》第六段;白話語譯:本站
鹿屋野比賣神與大山津見神,並非僅僅被賦名便擱下不論。他們各自的疆域,野與山,成了另外八位神祇的起源——這八位神祇誕生於劃分本身,而非誕生於任一神單獨的行動。
疆界上的八位神祇
這場劃分所生的八位神祇,成雙成對,每對皆是一位「天」神與一位「國」神:天之狹土神與國之狹土神,掌管山路本身;天之狹霧神與國之狹霧神,標記山路的疆界;天之闇戶神與國之闇戶神,以幽暗的谷口或門戶為名;最後是大戶惑子神與大戶惑女神,屬於廣大的谷地。這八位神祇,在《古事記》中除了這份名單之外,並無各自的事蹟,此後也不曾在史書中再度出現。他們的存在,便是劃分山與野所生出的成果的名錄——在這則敘述裡,一道疆界,便是一場誕生。
妹妹,而非妻子
本節僅有這一次,將鹿屋野比賣神與大山津見神並列提及,稱他們為「此……二神」,「因山野持別」而生出上述八位神祇,卻從未賦予他們婚姻。就在同一節前面數行,《古事記》對於一對神祇究竟是兄妹、抑或夫妻,說得十分明確:水戶神速秋津日子神,與「妹速秋津比賣神」——原文明白寫作「妹」,也就是年幼的妹妹——二神共同「因河海持別」而生出各自的八位神祇,構句與鹿屋野比賣神、大山津見神二神完全相同,卻是用在原典自己稱為兄妹的一對神祇身上。後世神道學說常稱鹿屋野比賣神與大山津見神為夫妻,但這並非《古事記》此處本身的用詞;原典僅僅陳述二神因各自分掌的疆域,共同生出了這八位神祇。本條目依據這層對應,將二神記為兄妹,而非援引後世的詮釋,彷彿那是典籍本身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