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贝克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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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 · 神

索贝克

法尤姆与科姆翁布的鳄鱼神,曾用渔网把荷鲁斯失落的双手从水中捞起。

他那片纸莎草沼泽的主人 · 奈特之子

等同于
拉 — 作为塞贝克拉
盟友
荷鲁斯 — 为他捞起失落的双手
统治
科姆翁布、克罗科狄洛波利斯 — 法尤姆
象征
鳄鱼、鳄鱼头、缠绕着圣蛇的日轮、顶着日轮与两根羽毛的双角、渔网

奈特之子

索贝克是这个名字的现代拼法,也是本维基为他归档所用的词条名。这并不是那位翻译了以下所引每一段文字之人所用的拼法。巴奇通篇都写作塞贝克;读者应当把这个词——凡是在本页引文之中出现之处——理解为标题所指的同一位神。巴奇对其他神名的拼法,也需要同样的体谅:他所说的奈特,拼法与本图鉴一致,即同一位女神;而他所说的泰姆乌,则是阿图姆。

巴奇找到他的最古老之处,是乌纳斯的金字塔。在其中一段里,亡故的王就是那位持着绿色羽毛的索贝克本身,他来到运河岸边自己的水塘,在地平线的边缘使自己的花园繁茂。然后他立起身来。

乌纳斯已在地平线上就位,他如塞贝克般立起——奈特之子 — E·A·沃利斯·巴奇《埃及诸神》(1904)第一卷455页,乌纳斯金字塔文

这段文字透过母亲来指称这位神,正如一个人在族谱中被指称一样,而这就是文本给他的全部家庭:一位母亲,没有父亲。这并非随口一句。同一篇文本更前面的一行,祈愿乌纳斯能像塞贝克看奈特那样,去看那些他所呼唤的人,因此乌纳斯的诸文两度指名这一对,而两次都是儿子望向母亲,或以母亲之名立起。

巴奇本人对这层关系之意涵所作的结论,绕道经过第三位神明。

显然奈特必定曾是荷鲁斯之眼那力量的一种形态,也是他母亲伊西斯的形态;她的儿子塞贝克是荷鲁斯的一种地方性形态 — E·A·沃利斯·巴奇《埃及诸神》(1904)第一卷457页

这个论证是一条等同的锁链。奈特是伊西斯的一种形态;伊西斯是荷鲁斯的母亲;因此奈特之子是荷鲁斯的一种形态,而重要的字眼正是那个形容词。他是某一地方所知的荷鲁斯,一位鳄鱼形貌的荷鲁斯。巴奇认为,在奈特的图像中与她同现的那两只鳄鱼属于亨提——欧西里斯的一种形态——不过他也承认,其中一只可能是荷鲁斯。奈特自己的条目,把索贝克列在她的子女之中,与她在塞易斯所生的拉并列。

荷鲁斯失落的双手

在这些文献的其他每一处,索贝克都只是名单上的一个名字、墙上的一张脸,或死者呼求的一股力量。唯有在《亡灵书》的一章之中,他亲自行动、亲口说话。那是底比斯本第一百一十三章,知晓涅肯诸魂之章,死者在其中宣称自己知晓那座城市的隐秘之事:荷鲁斯的母亲为她儿子做了什么。她把自己的声音送到水面之上。拉说,伊西斯的这个儿子已经死了。于是她呼喊,要把塞贝克——那片纸莎草沼泽的主人——带到他们面前。

沼泽,当被带来予我们。』[于是塞贝克]为她们搜寻,并找到了她们,而荷鲁斯的母亲 — 《亡灵书·底比斯本》(1901),努纸草,第一百一十三章,E·A·沃利斯·巴奇 英译

这段引文从伊西斯呼喊的最后一个词开始,是因为扫描本在每一行被引用的文字开头都置有一个引号,本页的每一段残篇,都是这些符号之间干净的一段连续文字。方括号是巴奇所加,依他印出的样子保留下来。这个代名词此刻还没有名词可以指涉。这一章直到拉在末尾点出名字之前,都不曾说塞贝克捞的是什么,读者要等到渔网捞起时才知道答案。伊西斯随后让他找到的东西,在它们原本所属之处生长起来,而这一章便转向了塞贝克。

那时塞贝克,他那片纸莎草沼泽的主人 — 《亡灵书·底比斯本》(1901),努纸草,第一百一十三章,E·A·沃利斯·巴奇 英译

这一页到此为止,下一页便由他亲口说话。

我前去,在水边以我的手指,找到了她们经过的地方,而 — 《亡灵书·底比斯本》(1901),努纸草,第一百一十三章,E·A·沃利斯·巴奇 英译

他接着说,他把她们收进自己的渔网,那渔网十分坚固。于是拉作出回应,而这个回应是一次命名:拉说,因此神塞贝克那里才有鱼,而他已在鱼之地找到荷鲁斯的双手与双臂。那片土地成了雷姆城,巴奇将其注解为「鱼」,而拉把涅肯城赐给荷鲁斯,作为他那双臂与双手的居所。整个场景解释了一座城市如何得名、另一座城市如何得神,而使这一切成为可能的,正是那持着渔网的鳄鱼。他不与任何人争斗。他像渔夫一样,凭触觉搜寻水边,把一位神所失落的东西捞起来。

对死者仁善

巴奇论这位神的一章,是从那动物本身写起的,而那动物并不良善。他写道,在早期,运河干涸之时,鳄鱼能在田野间游荡,杀死挡在牠路上的一切,于是埃及人把牠当作邪恶与死亡的化身,赛特的同伴。他认为,在早期王朝时代,这位神的属性大概就是一头毁灭性野兽的属性。然后他笔锋一转。

塞贝克被视为一位对死者仁善的神,这是清楚的;人们相信,他会为他们做他在太古之时为荷鲁斯所做过的事 — E·A·沃利斯·巴奇《埃及诸神》(1904)第二卷356页

巴奇的句子比引文的起点早了两个词,其文法绕了个大弯:关于这位神的整个子句都是主语,而动词则是「这是清楚的」这一判断。这个主张是一项先例。索贝克为死者所做的,正是他曾为荷鲁斯所做过的,而上文那捞网的场景,便是对此最完整的记述。巴奇的下一项证据,来自同一部《亡灵书》较前面的一章,第一百零八章。

塞贝克、泰姆乌与哈托尔是西方的诸灵,塞贝克居于一座建在日出之山上的神庙,并协助荷鲁斯日日重生 — E·A·沃利斯·巴奇《埃及诸神》(1904)第二卷356页

这句话里的地理看似矛盾,其实不然。第一百零八章是知晓西方诸魂之章,其插图安排了阿图姆、身为巴考之主的塞贝克,以及身为玛舍鲁之女主的哈托尔。然而这一章的正文,把那座支撑着天空的巴考山,放在天空的东方,并把塞贝克置于那座山的东边,他的神庙就在那里的地面上。一位西方之魂,把家安在太阳升起之处,而巴奇归给他的那份差事——荷鲁斯的日日重生——正合那个方位。

金字塔文以更小的规模,把同样的差事交给他:一次一具死去的躯体。

塞贝克被派去为亡者恢复双眼,使其口稳固,赐他使用自己头颅的能力,把提西斯与奈芙蒂斯带到他面前,并协助打倒赛特 — E·A·沃利斯·巴奇《埃及诸神》(1904)第二卷356页

提西斯是扫描本对伊西斯的误读,依这一页印出的样子保留下来。(在英语原文中,over- throw 中间的空隙,是行末的连字符,并非错误。)这份清单依序展开。先是身体的部位回来:双眼、口、头颅。接着是那两位姊妹到来。然后敌人倒下。这又是荷鲁斯那一章的差事,这次是为一位普通死者而做:从一具身体上被夺走的东西,又还给了那具身体。巴奇把这个模式一路延续到底。索贝克为死者开启天堂之门,沿着天堂的道路引领他们,帮助他们升入新生——正如他曾经帮助幼年的荷鲁斯,在他父亲欧西里斯的宝座上就座。

金字塔文清单的最后一句,是他记录中最奇怪的一句。在此前一页,巴奇写道,在第六王朝结束之前,索贝克曾与拉同一视,也曾与杀害欧西里斯的敌人赛特同一视。鳄鱼曾是赛特的同伴,鳄鱼神也曾一度是赛特的一种形态;然而金字塔文却让他协助打倒赛特。巴奇在三页之内并列写下这些说法,并不试图调和它们,这些文献里的任何地方也都没有这么做。读懂它的一种方式,是把它当作一个古老的动物崇拜,欧西里斯的神学后来又建筑在其上:埃及人所畏惧的野兽,仍与那位帮助死者的神并列,留在记录之中。

鳄鱼头的男子

巴奇对这一形象的描述,来自图画与浮雕,而引文正是从那句话之后开始的。

把塞贝克神表现为一位鳄鱼头的男子,佩戴着缠绕圣蛇的日轮,或是一对顶着日轮与两根羽毛的角 — E·A·沃利斯·巴奇《埃及诸神》(1904)第二卷355页

巴奇在同一句里补充道,有时一对小角会安在一对大公羊角之上;在下一句又补充道,这位神也常常仅仅被画成他所属的那种圣兽,一条鳄鱼。身体可以是人的,也可以是兽的。这两种头饰都顶着一个日轮,而那日轮就是太阳。巴奇写道,在第六王朝结束之前,索贝克曾与太阳神拉同一视,也与那被称为奈特之子的拉之形态同一视,于是本图鉴里奈特所拥有的那两位儿子,便在一位神之中会合了。巴奇那一章、那一页的页眉,称他为塞贝克拉。到了这一章的后面,作为塞贝克拉泰姆乌,他就是那创造了世界的太阳之力,这使阿图姆也加入了这个复合名。

本条目只记录了他祭祀的两处根据地,尽管巴奇列出的不止这些。巴奇把这位鳄鱼神在塔舍地区——也就是法尤姆——的祭祀,列为埃及极为古老的祭祀之一。在那里,克罗科狄洛波利斯城,在斯特拉波的时代被称为阿尔西诺伊,是鳄鱼崇拜的中心;希罗多德报告说,在底比斯与摩里斯湖附近,鳄鱼被视为神圣,而在埃及其他地方,人们则猎杀牠们。另一处根据地是科姆翁布,巴奇称之为这位神主要的祭祀地之一。巴奇论这位神的那一章,把这座城镇称作翁波斯,并把它当作他祭祀的中心。在那里,索贝克被视为神赫鲁乌尔之父,并与盖布同一视。巴奇还记载了一种看法,认为索贝克是原初神凯库伊的人格化;他说,无论如何,这位神都是原初黑暗之灵所取用的主要形态之一。

这最后一个想法,把本条目带回到巴奇那一章开始之处:一头埃及人所畏惧的黑暗生物。本页其余的每一段文字,都把那份畏惧转化为服务。亡故的王如他一般立于地平线之上,他把双眼与口重新交还给死者。他住在太阳升起之处,协助荷鲁斯日日重生。当伊西斯需要在水中寻得什么时,她就派人去找他。他走到水边,带着荷鲁斯的双手,在自己的渔网之中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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