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特之子
索貝克是這個名字的現代拼法,也是本維基為他歸檔所用的詞條名。這並不是那位翻譯了以下所引每一段文字之人所用的拼法。巴奇通篇都寫作塞貝克;讀者應當把這個詞——凡是在本頁引文之中出現之處——理解為標題所指的同一位神。巴奇對其他神名的拼法,也需要同樣的體諒:他所說的奈特,拼法與本圖鑑一致,即同一位女神;而他所說的泰姆烏,則是阿圖姆。
巴奇找到他的最古老之處,是烏納斯的金字塔。在其中一段裡,亡故的王就是那位持著綠色羽毛的索貝克本身,他來到運河岸邊自己的水塘,在地平線的邊緣使自己的花園繁茂。然後他立起身來。
烏納斯已在地平線上就位,他如塞貝克般立起——奈特之子 — E·A·沃利斯·巴奇《埃及諸神》(1904)第一卷455頁,烏納斯金字塔文
這段文字透過母親來指稱這位神,正如一個人在族譜中被指稱一樣,而這就是文本給他的全部家庭:一位母親,沒有父親。這並非隨口一句。同一篇文本更前面的一行,祈願烏納斯能像塞貝克看奈特那樣,去看那些他所呼喚的人,因此烏納斯的諸文兩度指名這一對,而兩次都是兒子望向母親,或以母親之名立起。
巴奇本人對這層關係之意涵所作的結論,繞道經過第三位神明。
顯然奈特必定曾是荷魯斯之眼那力量的一種形態,也是他母親伊西斯的形態;她的兒子塞貝克是荷魯斯的一種地方性形態 — E·A·沃利斯·巴奇《埃及諸神》(1904)第一卷457頁
這個論證是一條等同的鎖鏈。奈特是伊西斯的一種形態;伊西斯是荷魯斯的母親;因此奈特之子是荷魯斯的一種形態,而重要的字眼正是那個形容詞。他是某一地方所知的荷魯斯,一位鱷魚形貌的荷魯斯。巴奇認為,在奈特的圖像中與她同現的那兩隻鱷魚屬於亨提——歐西里斯的一種形態——不過他也承認,其中一隻可能是荷魯斯。奈特自己的條目,把索貝克列在她的子女之中,與她在塞易斯所生的拉並列。
荷魯斯失落的雙手
在這些文獻的其他每一處,索貝克都只是名單上的一個名字、牆上的一張臉,或死者呼求的一股力量。唯有在《亡靈書》的一章之中,他親自行動、親口說話。那是底比斯本第一百一十三章,知曉涅肯諸魂之章,死者在其中宣稱自己知曉那座城市的隱秘之事:荷魯斯的母親為她兒子做了什麼。她把自己的聲音送到水面之上。拉說,伊西斯的這個兒子已經死了。於是她呼喊,要把塞貝克——那片紙莎草沼澤的主人——帶到他們面前。
沼澤,當被帶來予我們。』[於是塞貝克]為她們搜尋,並找到了她們,而荷魯斯的母親 — 《亡靈書·底比斯本》(1901),努紙草,第一百一十三章,E·A·沃利斯·巴奇 英譯
這段引文從伊西斯呼喊的最後一個詞開始,是因為掃描本在每一行被引用的文字開頭都置有一個引號,本頁的每一段殘篇,都是這些符號之間乾淨的一段連續文字。方括號是巴奇所加,依他印出的樣子保留下來。這個代名詞此刻還沒有名詞可以指涉。這一章直到拉在末尾點出名字之前,都不曾說塞貝克撈的是什麼,讀者要等到漁網撈起時才知道答案。伊西斯隨後讓他找到的東西,在它們原本所屬之處生長起來,而這一章便轉向了塞貝克。
那時塞貝克,他那片紙莎草沼澤的主人 — 《亡靈書·底比斯本》(1901),努紙草,第一百一十三章,E·A·沃利斯·巴奇 英譯
這一頁到此為止,下一頁便由他親口說話。
我前去,在水邊以我的手指,找到了她們經過的地方,而 — 《亡靈書·底比斯本》(1901),努紙草,第一百一十三章,E·A·沃利斯·巴奇 英譯
他接著說,他把她們收進自己的漁網,那漁網十分堅固。於是拉作出回應,而這個回應是一次命名:拉說,因此神塞貝克那裡才有魚,而他已在魚之地找到荷魯斯的雙手與雙臂。那片土地成了雷姆城,巴奇將其註解為「魚」,而拉把涅肯城賜給荷魯斯,作為他那雙臂與雙手的居所。整個場景解釋了一座城市如何得名、另一座城市如何得神,而使這一切成為可能的,正是那持著漁網的鱷魚。他不與任何人爭鬥。他像漁夫一樣,憑觸覺搜尋水邊,把一位神所失落的東西撈起來。
對死者仁善
巴奇論這位神的一章,是從那動物本身寫起的,而那動物並不良善。他寫道,在早期,運河乾涸之時,鱷魚能在田野間遊蕩,殺死擋在牠路上的一切,於是埃及人把牠當作邪惡與死亡的化身,賽特的同伴。他認為,在早期王朝時代,這位神的屬性大概就是一頭毀滅性野獸的屬性。然後他筆鋒一轉。
塞貝克被視為一位對死者仁善的神,這是清楚的;人們相信,他會為他們做他在太古之時為荷魯斯所做過的事 — E·A·沃利斯·巴奇《埃及諸神》(1904)第二卷356頁
巴奇的句子比引文的起點早了兩個詞,其文法繞了個大彎:關於這位神的整個子句都是主語,而動詞則是「這是清楚的」這一判斷。這個主張是一項先例。索貝克為死者所做的,正是他曾為荷魯斯所做過的,而上文那撈網的場景,便是對此最完整的記述。巴奇的下一項證據,來自同一部《亡靈書》較前面的一章,第一百零八章。
塞貝克、泰姆烏與哈索爾是西方的諸靈,塞貝克居於一座建在日出之山上的神廟,並協助荷魯斯日日重生 — E·A·沃利斯·巴奇《埃及諸神》(1904)第二卷356頁
這句話裡的地理看似矛盾,其實不然。第一百零八章是知曉西方諸魂之章,其插圖安排了阿圖姆、身為巴考之主的塞貝克,以及身為瑪舍魯之女主的哈索爾。然而這一章的正文,把那座支撐著天空的巴考山,放在天空的東方,並把塞貝克置於那座山的東邊,他的神廟就在那裡的地面上。一位西方之魂,把家安在太陽升起之處,而巴奇歸給他的那份差事——荷魯斯的日日重生——正合那個方位。
金字塔文以更小的規模,把同樣的差事交給他:一次一具死去的軀體。
塞貝克被派去為亡者恢復雙眼,使其口穩固,賜他使用自己頭顱的能力,把提西斯與奈芙蒂斯帶到他面前,並協助打倒賽特 — E·A·沃利斯·巴奇《埃及諸神》(1904)第二卷356頁
提西斯是掃描本對伊西斯的誤讀,依這一頁印出的樣子保留下來。(在英語原文中,over- throw 中間的空隙,是行末的連字符,並非錯誤。)這份清單依序展開。先是身體的部位回來:雙眼、口、頭顱。接著是那兩位姊妹到來。然後敵人倒下。這又是荷魯斯那一章的差事,這次是為一位普通死者而做:從一具身體上被奪走的東西,又還給了那具身體。巴奇把這個模式一路延續到底。索貝克為死者開啟天堂之門,沿著天堂的道路引領他們,幫助他們升入新生——正如他曾經幫助幼年的荷魯斯,在他父親歐西里斯的寶座上就座。
金字塔文清單的最後一句,是他記錄中最奇怪的一句。在此前一頁,巴奇寫道,在第六王朝結束之前,索貝克曾與拉同一視,也曾與殺害歐西里斯的敵人賽特同一視。鱷魚曾是賽特的同伴,鱷魚神也曾一度是賽特的一種形態;然而金字塔文卻讓他協助打倒賽特。巴奇在三頁之內並列寫下這些說法,並不試圖調和它們,這些文獻裡的任何地方也都沒有這麼做。讀懂它的一種方式,是把它當作一個古老的動物崇拜,歐西里斯的神學後來又建築在其上:埃及人所畏懼的野獸,仍與那位幫助死者的神並列,留在記錄之中。
鱷魚頭的男子
巴奇對這一形象的描述,來自圖畫與浮雕,而引文正是從那句話之後開始的。
把塞貝克神表現為一位鱷魚頭的男子,佩戴著纏繞聖蛇的日輪,或是一對頂著日輪與兩根羽毛的角 — E·A·沃利斯·巴奇《埃及諸神》(1904)第二卷355頁
巴奇在同一句裡補充道,有時一對小角會安在一對大公羊角之上;在下一句又補充道,這位神也常常僅僅被畫成他所屬的那種聖獸,一條鱷魚。身體可以是人的,也可以是獸的。這兩種頭飾都頂著一個日輪,而那日輪就是太陽。巴奇寫道,在第六王朝結束之前,索貝克曾與太陽神拉同一視,也與那被稱為奈特之子的拉之形態同一視,於是本圖鑑裡奈特所擁有的那兩位兒子,便在一位神之中會合了。巴奇那一章、那一頁的頁眉,稱他為塞貝克拉。到了這一章的後面,作為塞貝克拉泰姆烏,他就是那創造了世界的太陽之力,這使阿圖姆也加入了這個複合名。
本條目只記錄了他祭祀的兩處根據地,儘管巴奇列出的不止這些。巴奇把這位鱷魚神在塔舍地區——也就是法尤姆——的祭祀,列為埃及極為古老的祭祀之一。在那裡,克羅科狄洛波利斯城,在斯特拉波的時代被稱為阿爾西諾伊,是鱷魚崇拜的中心;希羅多德報告說,在底比斯與摩里斯湖附近,鱷魚被視為神聖,而在埃及其他地方,人們則獵殺牠們。另一處根據地是科姆翁布,巴奇稱之為這位神主要的祭祀地之一。巴奇論這位神的那一章,把這座城鎮稱作翁波斯,並把它當作他祭祀的中心。在那裡,索貝克被視為神赫魯烏爾之父,並與蓋布同一視。巴奇還記載了一種看法,認為索貝克是原初神凱庫伊的人格化;他說,無論如何,這位神都是原初黑暗之靈所取用的主要形態之一。
這最後一個想法,把本條目帶回到巴奇那一章開始之處:一頭埃及人所畏懼的黑暗生物。本頁其餘的每一段文字,都把那份畏懼轉化為服務。亡故的王如他一般立於地平線之上,他把雙眼與口重新交還給死者。他住在太陽升起之處,協助荷魯斯日日重生。當伊西斯需要在水中尋得什麼時,她就派人去找他。他走到水邊,帶著荷魯斯的雙手,在自己的漁網之中歸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