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線末端是手的圓盤
阿頓是太陽的圓盤。巴奇為他專設一章,章名兩次稱呼他,一次作為神,一次作為圓盤。他的第一句話保留了這兩層意思:他寫道,阿頓似乎既指太陽的神或靈,也指太陽圓盤本身。對於這位神的早期歷史,巴奇幾乎一無所知。他說,在中王國時期,阿頓是太陽神的一個小型地方形態,在赫利奧波利斯附近的小鎮之一受到崇拜,或許在赫利奧波利斯本地也有一座神廟。第十八王朝以前寫下的文本,沒有說明最初賦予了他什麼力量。
這個名字比這個崇拜更古老。在《亡靈書》底比斯本中,亡者向拉說話,阿頓作為拉的一部分進入他們的話語:拉從天的地平線發光,阿頓在落下時受到崇拜;拉更新自己,在阿頓的形態之下重新變得年輕。從這樣的詩行,巴奇斷定阿頓當時是太陽的物質之身,拉居住其中,是偉大太陽神可見的標記。本圖譜記錄阿頓與拉同一,指的就是這個意義。在第十八王朝,這位神找到了王室的保護者,先是 Amen-hetep III.,然後是他的兒子 Amen-hetep IV.(阿肯那頓),巴奇說,在他們的統治下,阿頓被要求接過古代太陽神的全部頭銜與力量,其中有 Ra-Heru-khuti 和荷魯斯。巴奇提醒,這並不表示這些曾經是阿頓自己的。
這位新神的崇拜使用一種圖像,維德曼描述了它。
這位神總是以太陽圓盤的形態表現,光線向下散向大地,每一道的末端都是手。這些手常被描繪成向國王呈上、或向世界播撒生命、權力或其他福祉的象徵 — 阿爾弗雷德·維德曼《古埃及人的宗教》(1897),頁39
維德曼在下一句補充說,阿頓從不以人的形貌示人。這位神沒有身體,也沒有面孔。他有的是圓盤、光線,以及光線末端的手。巴奇描述了同一個圖像,並指出手所持的兩個符號,即生命與君權的象徵。他說,在浮雕與繪畫中,光線照在國王身上,照在他的王后與家人身上,也照在刻有國王與王后之名的王名圈上。巴奇認為,那被稱為異端的東西,也許在某種程度上建立在其追隨者對這種表現神的方式所抱持的信念之上,他並記下 Amen-hetep IV. 喜歡被畫成帶手的光線落在他身上的樣子。維德曼書中有一幅圖,取自泰爾·阿馬爾納的艾伊墓,圖中的國王——維德曼稱他 Khuenaten——與家人在陽台上賞賜臣下,而阿頓把光線伸展在他們所有人之上。
讚歌
維德曼說,對阿頓的崇拜多半是莊嚴的行列,國王與他的家人參加其中,另外就是歌唱一首讚歌。他印出其中一個版本,略有幾處小小的省略,取自當時高官艾伊在埃爾阿馬爾納的墓。巴奇印出另一個版本,逐行編號,在他的版本裡,讚歌是國王自己對神所說的話。它的早晨是光的到來。
當你在地平線上升起,作為阿頓在白晝照耀時,大地就是光;黑暗逃走;你放出你的光線,世界日復一日充滿喜樂 — 阿爾弗雷德·維德曼《古埃及人的宗教》(1897),頁40,〈阿頓讚歌〉
讚歌直接對神說話,它給他的名字就是圓盤的名字:他在白晝作為阿頓照耀。光線進入讚歌,如同進入浮雕。它們是神所放出的,而世界把它們當作喜樂接受。然後讚歌從白晝轉向萬物的開端。
當你獨自一位時,你依你的意願創造了大地:人類、牲畜、所有羊群、地上一切用腳行走的、高處一切用翅膀飛翔的、敘利亞、庫施與埃及諸地 — 阿爾弗雷德·維德曼《古埃及人的宗教》(1897),頁41,〈阿頓讚歌〉
這一段中有兩點承載著這個崇拜。第一是「當你獨自一位時」這個從句。神獨自創造了大地,在這首讚歌裡沒有別的神做任何工作。第二是諸地的名單。敘利亞與庫施在埃及之前,埃及排在最後。接下來的詩行說,神把每一片土地安放在它的位置,給了每一片土地屬於它的東西,並給了各民族語言,以及隨膚色而不同的形貌。巴奇的版本讓外國諸地有它們自己的水。在他的版本裡,神也造了外國民族的生命,並且「你使天上的哈庇降下到他們那裡」:其他國家的尼羅河從天而降,而埃及的尼羅河則從冥界湧上。這首讚歌的神,不只是埃及一地的神。
巴奇也指出讚歌略去了什麼。它沒有提到太陽的敵人。阿佩普,以及拉在升起時所戰勝的其他惡魔,都不在其中。沒有巴奇稱為 Khepera 的凱布利,沒有每日侍奉太陽神的托特與瑪阿特,也沒有拉用來橫越天空的船。拉的古老神話被忽略了。讚歌保留了另一位人物。在接近結尾處,說話者說除了他的兒子,沒有人認識這位神,而這個兒子就是國王。維德曼的版本也以同樣的方式收尾,說到從神的身體中出來的兒子,國王 Khuenaten,以及他偉大的王后。維德曼接著指出,阿頓作為世界之王,甚至被賜予一個王名圈,如同國王與王后那樣。在銘文中,這位神被稱為 Ra Harmakhis,他以舒的名字在地平線上歡欣,這位舒就在阿頓之中。
身旁沒有別的神的神
新的崇拜保留了許多舊的形式。巴奇說,國王新城中的阿頓神廟與赫利奧波利斯的神廟同名,而阿頓的大祭司取了赫利奧波利斯拉的大祭司的頭銜。在固定的場合,國王親自主持崇拜。但是舊有的阿頓崇拜是寬容的,新的則不然。浮雕顯示阿頓是地上一切生命的賜予者,以太陽的熱與光為他的標記,然後巴奇說明什麼是新的。
阿頓也是太陽唯一的物質之身,而阿頓的信條賦予這位神一種一神論的性質,即唯一性,並否認其他任何神具有這種唯一性 — E·A·沃利斯·巴奇《埃及諸神》(1904)第二卷,頁73
這句話提出兩個主張,其中只有第二個是新的。埃及有許多太陽神,阿頓所接過的頭銜就是證明。阿頓的信條所增添的是一種否認:它賦予阿頓的唯一性,它拒絕給予其他每一位神。巴奇由此得出結論:阿頓不能吸納別的神,也不能被別的神吸納,因為他與埃及其他的神沒有任何共同之處。這使他與其他太陽神區分開來。維德曼指出,自新王國開始,太陽神很少單獨出現:他們通常與其他神融合,如阿蒙拉與克奴姆拉。阿頓不能以這種方式結合。巴奇也限定了「一神論」這個詞。他拒絕了別人作過的兩種比較,一種是與希伯來人的崇拜,一種是與腓尼基神 Adon。他說,這個宗教是一神論的,就其拒絕所有其他神而言。但是它的文本中沒有關於神的統一性的教導,不像拉的讚歌中所見的那種,也沒有《亡靈書》所載的任何關於死後生命的觀念。
巴奇接著總結了這個崇拜的信奉者如何談論他們的神。
他們說,阿頓永遠存在,他美麗、榮耀、自有,他創造了太陽與它的道路,創造了天與地,以及其中每一個生物與事物,他維持人與獸的生命,按他的計畫餵養一切受造之物,並決定他們生命的長短。一切來自阿頓,一切依賴於他;此外,他是永恆的 — E·A·沃利斯·巴奇《埃及諸神》(1904)第二卷,頁79
「他們說」這幾個字表明,這是對該崇拜教義的報告,而不是巴奇自己的看法。這份清單是創造者的清單:神永遠存在,且自有,他造天與地與每一個生物,他使它們活著並餵養它們,他定下它們生命的長短。有一項特別突出。阿頓,這個太陽的圓盤,被說成創造了太陽及其道路。在這個信條裡,圓盤不再是太陽的一部分。它是造出太陽的神。巴奇補充說,阿頓的祭司們用激怒阿蒙祭司的言辭,宣告他們的神的唯一性。
神的新都
底比斯是阿蒙之城。巴奇說,自從驅逐希克索斯人以來,底比斯的地方神就一直是埃及諸神之首,因為他是得勝的諸侯之神。巴奇把阿頓的唯一性,與隨後發生的遷都連在一起。
顯然,他們想賦予阿頓的崇拜一種一神論的性質,而顯然正是這種特性使國王與他的神在底比斯受到憎惡;它說明了 Amen-hetep IV. 為什麼覺得有必要為自己與他的神建一座新都 — E·A·沃利斯·巴奇《埃及諸神》(1904)第二卷,頁79
巴奇從國王沒有選擇的地方來論證這一點。Amen-hetep IV. 自稱是 Heru-khuti 的大祭司,這位神在孟菲斯與赫利奧波利斯備受尊崇,因此他本可以住在那兩個古老宗教中心的任何一個。他哪一個都沒有去。巴奇斷定,阿頓的崇拜容不下另一位神的存在,更容不下許多神,而這就是一神論。維德曼講述了同一次離開底比斯的事。他寫道,起初國王住在底比斯,打算在那裡為 Ra Harmakhis 阿頓建一座大神廟,附有方尖碑和它的聖建築。
但底比斯祭司團的反對占了上風;國王帶著全體朝臣離開了這座城,並在中埃及的泰爾·阿馬爾納一地,建立了一座完全奉獻給太陽崇拜的新都 — 阿爾弗雷德·維德曼《古埃及人的宗教》(1897),頁39
兩位作者為這次遷都給出兩個原因。在巴奇那裡,原因是信條:阿頓的唯一性使國王與他的神在底比斯受到憎惡。在維德曼那裡,原因是底比斯的祭司團,他們反對國王並獲勝。這兩個原因相合,因為反對國王的祭司就是阿蒙的祭司。維德曼補充說,國王起初似乎試圖以友善的精神推行他的改革,是反對把他變成了狂熱者。
巴奇稱這座新城為 Khut-Aten。維德曼說,國家檔案隨宮廷遷往那裡,而國王追隨者的墓,連同神廟與宮殿的廢墟,提供了關於阿頓崇拜的幾乎全部所知。巴奇把那種崇拜描述為歡樂的。香每天燒好幾次,豎琴與其他樂器配合讚歌奏響,人民把水果、鮮花與園中的出產帶到祭壇上。在那些祭壇上,沒有殺過任何動物。城裡的畫家以鮮豔的色彩與新的形式作畫,巴奇說,只有在這一朝,埃及的藝術家才顯示他懂得光與影。
阿蒙的回歸
新的崇拜不只是抬高了阿頓。它也打擊了它所取代的那位神。
阿蒙的名字,他在其中認出阿頓的主要對手,被從紀念碑上抹去 — 阿爾弗雷德·維德曼《古埃及人的宗教》(1897),頁43
Amen 是維德曼對阿蒙的拼法,而這句話中的「他」是國王。本圖譜關係欄中的對立,即來自這一句。維德曼接著說,這個名字甚至在墓中也被鑿去,在葬禮石碑這類小物件上也被找出來,即使在它構成某人名字的一部分時也被除去。巴奇補充說,國王不只鑿去了名字,也鑿去了阿蒙的形象。
阿頓的崇拜在創立它的國王之後沒有持續多久。巴奇透過繼 Amen-hetep IV. 之後的諸王追蹤它的終結。第一位是 Tut-ankh-Amen,他娶了已故國王的一個女兒。她的名字是 Ankh-s-en-pa-Aten,她把它改成了 Ankh-s-en-Amen。Tut-ankh-Amen 開始在岳父鑿去的地方恢復阿蒙的名字與形象,與阿蒙的祭司達成妥協,並把宮廷遷回底比斯。下一位國王艾伊,曾是阿頓的追隨者,在新城為自己建過一座墓,但作為國王,他在底比斯另建了一座,其石棺顯示他已摒棄這個崇拜。艾伊之後是互相競爭的王位要求者與一段混亂時期,然後是 Heru-em-heb,他是阿蒙的祭司所推出的人。巴奇說,Heru-em-heb 用盡全部權力,抹除阿頓崇拜的一切痕跡,而且他成功了。
於是阿蒙拉征服了阿頓,底比斯再次成為埃及的首都,阿蒙的祭司重獲他們的優勢地位 — E·A·沃利斯·巴奇《埃及諸神》(1904)第二卷,頁84
巴奇把這個結局講成一場打贏的戰爭。阿蒙,作為阿蒙拉與拉結合,征服了圓盤。他的城再度成為首都,他的祭司重新掌權。巴奇補充說,在國王死後不到二十五年,他的城就被遺棄了。維德曼描述了同一次逆轉。首都被放棄,再也沒有人居住,阿頓的神廟被毀,神與國王的名字也輪到被鑿去,如同國王曾鑿去阿蒙的名字。此後,這位神很少被提起。維德曼說,赫利奧波利斯似乎是阿頓的聖所唯一倖存的地方,於是這位神在巴奇所說他開始的地方附近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