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为女神之前,themis 只是一个寻常的字:一件事该怎么做才算合宜,一种稳固到根本不必立法明定的惯例。后来的法律语汇都叠在它上头——nomos 是某个人通过的成文法,dike 是某个人做出的判决,而 themis 是本来就在那里的东西。这位提坦女神就是那个名词长出了脸;也因此,她的举止不太像一位掌管某项职务的神,倒更像奥林匹斯的议事程序本身。
荷马让她登场时做的,是所能想象最不风光的活儿:召集会议。
Ζεὺς δὲ Θέμιστα κέλευσε θεοὺς ἀγορὴν δὲ καλέσσαι κρατὸς ἀπ’ Οὐλύμποιο πολυπτύχου· ἡ δ’ ἄρα πάντῃ φοιτήσασα κέλευσε Διὸς πρὸς δῶμα νέεσθαι
“宙斯吩咐忒弥斯,从层峦叠嶂的奥林匹斯之巅召众神来集会;她便四处奔走,命他们到宙斯的殿中来。” — 荷马《伊利亚特》20.4–6,A·T·穆雷 英译
这就是她的典型动作。她召集会议,也维持着这个家的运转:赫拉失魂落魄地从奥林匹斯下来、众神起身相迎时,第一个跑上前去的是忒弥斯,而赫拉手中那只杯子,也是从忒弥斯手里接过来的。宙斯负责下令;忒弥斯负责让下令这件事看起来井然有序。
赫西俄德用一段连续的叙述,把其中的政治逻辑讲得毫不掩饰。宙斯的第一位妻子是机谋之神墨提斯,他把她吞下去,好让谁也无法拿她来对付自己。第二位是忒弥斯,这一位他娶了——她生下时序三女神,即欧诺弥亚(良好秩序)、狄刻(正义)与厄瑞涅(和平),她们“照看凡人的种种作为”;接着又生下命运三女神克罗托、拉刻西斯与阿特罗波斯,赫西俄德说,宙斯给了她们一切之中最大的尊荣。王位更迭的神话,收尾于新王把聪明吞进肚里、把正当性娶进门;而这桩婚姻生下的孩子,就是整套文官体系。
她一度还握有全希腊最要紧的一块地产。埃斯库罗斯在《欧墨尼得斯》开篇,让皮媞亚诵出德尔斐神谕所的传承次序:先是大地,忒弥斯第二位坐上母亲的座席,然后是福柏,最后才轮到阿波罗,而他是把王座当作诞生的贺礼收下的。每一步都是自愿交接,而这整段诵辞的用意只有一个:阿波罗的权威是继承来的,不是抢来的——这个主张要能成立,中间非得有忒弥斯不可。埃及把同样的观念人格化为玛阿特,却让她与王座保持距离:法老维护玛阿特、献上玛阿特、被拿来与玛阿特秤量,而且可能不及格。希腊则把这条原则嫁给了国王,让她生下国王的官吏——至于主权者是否能以这条准绳受审,这样一来就处理得舒服多了。